本月起,深圳生产和销售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除了原有的纸质标识外,还必须有规范、醒目的电子标识。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标准指导技术文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标签的电子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并于昨日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
该标准为国内首项转基因产品电子标识地方标准,新标准将转基因产品的标识标准由纸质标识提升到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识,并从电子标签的规格、位置、颜色、内容和读写器等5个方面对转基因产品电子标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
电子标签应醒目
紧邻产品配料表
记者看到,《标识》要求,标签应紧邻产品配料表,并以中文字体标示“电子标签”字样。印刷或镶嵌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上的标签,应方便读取,不宜黏贴在转角或者曲率过大处,以免造成标签变形。
转基因生物的直接加工品,在标签中应写入“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字样。含多种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在标签中应写入“含转基因××、转基因××”字样,先后顺序按转基因生物成分在产品中含量的多少从高到低依次列出。
含有转基因生物成分加工制成的产品,其*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也应在标签中写入“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未检出转基因成分”或者“本产品加工原料中含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未检出转基因成分”字样。